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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现就申报2023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

对当年度研发费用超过100万元(含)且较上年(上年研发投入不为零)增长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新增研发费用的0.1%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首次有研发活动和支出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给予5000元补助。

二、申报对象

1.新增研发费用的企业。2023年度研发费用超过100万元(含)且较上年(上年研发投入不为零)增长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2.首次有研发活动和支出的企业。首次有研发活动和支出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即:2023年度研发投入强度(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之比)不低于1%,且以前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小于0.5%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税务部门处罚、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不良网络舆情记录,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和其它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同一家企业只能选择申报“新增研发费用补助”与“首次有研发活动和支出补助”其中一类。新增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应不低于500元。

3.2024年已停产企业不得申报。

4.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本补助资金。

五、申报资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资料

1.《涪陵区2023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2022年、2023年、2024年研发投入证明依据,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财务报表》等。在每个证明依据材料首页右上角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二)报送要求

本次项目申请实行“无纸化”申报。请将所有申报材料盖章(签字)扫描后的PDF文档及《涪陵区2023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word文档打包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电子邮箱:461165041@qq.com。打包电子档文件名为“申报企业全称”。

联系人:高波、罗欢欢

联系(咨询)电话:72881695、72889151

附件:1.涪陵区2023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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