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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级工业专项政策申报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根据《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川经信发〔2024〕34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区级工业专项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全区“2446”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重点支持“鼓励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提升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三品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强化产业链配套”“开展专业性、辅助性工作”等领域项目。具体支持方向详见《合川区2023年度工业专项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合川区相关发展规划、

产业政策。

(四)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五)同一法人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同类财政补助。申报指南中“第二条鼓励企业提升竞争力”,市级有奖励的区级不再重复奖励。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年度:2023年度

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3日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1.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依据《申报指南》准备申报资料,经属地镇街园区等初审并签字盖章后,按要求装订成册。纸质件(一式一份)及电子扫描件(刻录成光盘)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集中报送至接件中心(地址:重庆合川数字经济产业园3楼;联系人:杨俊锋;联系电话:42754456,19923491544)(详细地址指引图见附件2)

2.审核流程。申报项目由属地镇街园区负责初审、区经济信

息委负责审核,审核结果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贯。各镇街园区、有关单位要主动深入企业宣传区级工业专项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积极争取资金,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出现以虚假申报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区级工业专项资金项目。

(三)严肃工作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查重等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

附件:1.合川区2023年度工业专项政策申报指南

2.接件中心地址指引图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合川区2023年度工业专项政策申报指南

一、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支持方向一: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申报条件:(1)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2)项目建设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已开展重庆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4)项目购置设备均为数控化/数字化设备,项目建设应用了ERP、SCM、QMS等信息系统且信息系统间实现了集成,应用了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5)申报项目已完工。

支持标准: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资料:(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2)《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表》;(2)项目立项或备案批复文件;(3)专项审计报告;(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1)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转型科),42753193。

支持方向二:支持企业绿色低碳改造

申报条件:(1)设备投资不低于300万元;(2)项目建设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节水改造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10000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降低20%以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产业化项目年新增工业固废利用量不低于10000吨;(4)申报项目已完工。

支持标准: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2)《支持企业绿色低碳改造项目申报表》;(3)项目立项或备案批复文件;(4)专项审计报告;(5)企业自行编制或委托三方机构编写的项目改造前后节能、节水、污染物减排、工业固废利用量绩效核算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6)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1)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转型科),42753193。

支持方向三: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

申报条件:(1)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2)项目建设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申报项目已完工。

支持标准: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2)《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报表》;(3)项目立项或备案批复文件;(4)专项审计报告;(5)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1)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二、鼓励企业提升竞争力

支持方向四: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申报条件: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支持标准:对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20万元/个、5万元/个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个、2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项目申报表》;(2)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2)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支持方向五: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申报条件: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支持标准:对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个、2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2)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2)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支持方向六:支持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申报条件:2023年被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支持标准:对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1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支持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表》;(2)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2)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转型科),42753193。

支持方向七: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申报条件: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支持标准: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1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项目申报表》;(2)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2)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42725036。

支持方向八:支持企业创建绿色示范

申报条件: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国家级、市级能效领跑者或水效领跑者,市级节水型企业等。

支持标准:对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1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市级能效领跑者或水效领跑者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1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对市级节水型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支持企业创建绿色示范项目申报表》;(2)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2)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转型科),42753193。

支持方向九:支持工业企业升规入统

申报条件: 2023年通过国家审核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

支持标准:对新建升规企业给予5万元/家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小升规企业给予2万元/家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支持工业企业升规入统项目申报表》;(2)提供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3年报表;(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2)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42725036。

三、鼓励企业开展“三品”提升行动

支持方向十:支持企业新品设计研发

申报条件:(1)2023年企业接受上游企业委托开发新品或通过购买科研院所、工业设计单位、高校等服务开展新品设计研发,新品当年实现量产且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2)企业拥有区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2023年企业研发费用达到300万。

支持标准:对单款新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1)《企业开展“三品”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2)《支持企业新品设计研发项目申报表》;(3)专项审计报告;(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3)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四、鼓励企业强化产业链配套

支持方向十一:支持企业强化产业链配套

申报条件:2023年企业就近购买产业链配套产品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不包括资源类企业、关联企业、集团内部企业或有股权交叉企业之间的配套)

支持标准:按2023年购买配套产品金额1%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1)《支持企业强化产业链配套项目申报表》;(2)申报企业及配套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3)有效期内的采购合同、2023年购买配套产品发票清单及复印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4)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42725036

五、开展专业性、辅助性工作

支持方向十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业发展相关的专业性、辅助性等工作。

支持标准: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标准支持。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政策申报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政策审核及评审。政策兑现将采取差异化兑现机制,奖励类项目与企业亩均绩效挂钩,根据亩均效益ABCD类形成不同兑现比例;技改类项目通过专家评审项目效益方式,形成不同兑现比例。

附件: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模板

2.企业提升竞争力项目申报模板

3.企业开展“三品”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模板

4. 企业强化产业链配套项目申报模板

附件2

接件中心地址指引图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级工业专项政策申报  工作的通知

高德、腾讯地图搜索重庆合川数字经济产业园

南津街南屏大桥下方

标识:合川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专班楼上3楼(有指示牌)


附件下载

附件1:企业技术改造申报模板.doc

附件2:企业提升竞争力申报模板.doc


 附件3:企业开展“三品”提升行动申报模板.doc



附件4:企业强化产业链配套申报模板.doc


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8290334655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D区2栋70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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